摩托車頭盔申請3C認證流程費用及注意事項
摩托車頭盔3C認證流程
摩托車頭盔3C認證廣東威格企管服務流程:申請-型式測試-發證書(CQC)-獲證后監督(具體需根據企業分類來定)。
一、申請
1.1申請途徑及要求
通過網絡提出認證委托。但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1.1認證委托人、生產者(制造商)、生產企業的注冊證明材料中經營范圍未覆蓋認證產品;法律證明材料缺失;
1.1.2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受理的情形。
1.2申請資料
認證委托人應在申請受理后按認證方案的要求向 CQC 和/或指定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有關申請資料和技術材料,通常包括資質文件、生產企業概況、認證單元信息。
二、型式測試
2.1認證依據
適用于摩托車乘員(包括駕駛人及乘坐人員)佩戴的頭盔。GB 811-2010《摩托車乘員頭盔》
2.2檢測項目
結構、規格尺寸;保護范圍;質量;視野;護目鏡(透過率、沖擊強度);剛度性能;固定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性能;吸收碰撞強度性能;耐穿透性能;標志。
2.3檢測機構
原則上,生產企業應確保20 天內將樣品送指定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型式試驗。如認證委托人因特殊情況未在規定時間內送出樣品,需向 CQC 提供其延遲送樣的充分理由。
三、認證
3.1認證單元劃分
原則上,同一生產者(制造商)、同一生產企業(場所)生產的在以下方面沒有顯著差異的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為一個認證單元:
頭盔按性能和使用對象可分為A類盔、B類盔;按結構和形狀可分為全盔和半盔。
A類盔的使用對象是總排氣量為125CC及以上的摩托車乘員,形狀有全盔和半盔。
B類盔的使用對象是總排氣量為125CC以下的摩托車乘員,形狀為半盔。
(1)種類(A 類盔、B 類盔);
(2)結構和形狀(全盔、半盔);
(3)殼體材料;
(4)緩沖層材料;
四、認證后監督
4.1監督頻次及類別
廣東威格提醒您首張證書簽發之日后的3-6個月內接受第一次受證后監督。
企業類別
獲證后監督
頻次
通知/不通知
內容
跟蹤檢查
生產現場抽樣檢測
市場抽樣檢測
A 類
2 年 1 次
通知
之一或組合
必要時
B 類
1 年 1 次
通知或優先不通知
必做
必做
必要時
C類
至少1 年1次
優先不通知
必做
必做
必要時
D類
至少1 年2 次
不通知
必做
必做
必要時
4.2獲證后的跟蹤檢查內容
廣東威格企管強調獲證后的跟蹤檢查內容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 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包括生產者或生產企業按照實施規則附件 2 完成的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執行報告;
(2) 認證產品的結構及參數(包括型號規格和關鍵零部件)和認證產品現場指定試驗(從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中選取);
(3)認證標志和認證證書的使用情況;
(4)前次工廠檢查不符合項的整改措施及其有效性的驗證。
4.3生產現場抽樣:
一、申請
1.1申請途徑及要求
通過網絡提出認證委托。但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1.1認證委托人、生產者(制造商)、生產企業的注冊證明材料中經營范圍未覆蓋認證產品;法律證明材料缺失;
1.1.2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受理的情形。
1.2申請資料
認證委托人應在申請受理后按認證方案的要求向 CQC 和/或指定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有關申請資料和技術材料,通常包括資質文件、生產企業概況、認證單元信息。
二、型式測試
2.1認證依據
適用于摩托車乘員(包括駕駛人及乘坐人員)佩戴的頭盔。GB 811-2010《摩托車乘員頭盔》
2.2檢測項目
結構、規格尺寸;保護范圍;質量;視野;護目鏡(透過率、沖擊強度);剛度性能;固定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性能;吸收碰撞強度性能;耐穿透性能;標志。
2.3檢測機構
原則上,生產企業應確保20 天內將樣品送指定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型式試驗。如認證委托人因特殊情況未在規定時間內送出樣品,需向 CQC 提供其延遲送樣的充分理由。
三、認證
3.1認證單元劃分
原則上,同一生產者(制造商)、同一生產企業(場所)生產的在以下方面沒有顯著差異的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為一個認證單元:
頭盔按性能和使用對象可分為A類盔、B類盔;按結構和形狀可分為全盔和半盔。
A類盔的使用對象是總排氣量為125CC及以上的摩托車乘員,形狀有全盔和半盔。
B類盔的使用對象是總排氣量為125CC以下的摩托車乘員,形狀為半盔。
(1)種類(A 類盔、B 類盔);
(2)結構和形狀(全盔、半盔);
(3)殼體材料;
(4)緩沖層材料;
四、認證后監督
4.1監督頻次及類別
廣東威格提醒您首張證書簽發之日后的3-6個月內接受第一次受證后監督。
企業類別
獲證后監督
頻次
通知/不通知
內容
跟蹤檢查
生產現場抽樣檢測
市場抽樣檢測
A 類
2 年 1 次
通知
之一或組合
必要時
B 類
1 年 1 次
通知或優先不通知
必做
必做
必要時
C類
至少1 年1次
優先不通知
必做
必做
必要時
D類
至少1 年2 次
不通知
必做
必做
必要時
4.2獲證后的跟蹤檢查內容
廣東威格企管強調獲證后的跟蹤檢查內容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 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包括生產者或生產企業按照實施規則附件 2 完成的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執行報告;
(2) 認證產品的結構及參數(包括型號規格和關鍵零部件)和認證產品現場指定試驗(從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中選取);
(3)認證標志和認證證書的使用情況;
(4)前次工廠檢查不符合項的整改措施及其有效性的驗證。
4.3生產現場抽樣: